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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续办居住证补办居住证变更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须在到达居住地10日内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另:未满16周岁的应随其监护人登记,不领取居住证。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和依法不需要领取居住证的除外。
办理材料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照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借住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携上述办理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2.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申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偏远地区可延长至15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